北京離婚律師:房產證有第三人,離婚時這套房產怎么分?
導讀:今天,北京離婚律師介紹關于在離婚案件當中,離婚財產糾紛方面的問題。房產證就是夫妻倆的房產上面有第三人的名字,這種情況下應該怎么去分割處理?比如說男女雙方結婚之后,雙方共同購買套房子,上面有兩個人的名字,男女雙
今天,北京離婚律師介紹關于在離婚案件當中,離婚財產糾紛方面的問題。房產證就是夫妻倆的房產上面有第三人的名字,這種情況下應該怎么去分割處理?比如說男女雙方結婚之后,雙方共同購買套房子,上面有兩個人的名字,男女雙方都有,但是,也有男方的父母名字,針對這種情況下房產證上有三個人的名字,在離婚的時候應該怎么處理,法院判決的情形是什么?
第一種情形,根據當事人的申請,那我暫時不處理這個房產,我只去處理其他財產或者說只處理離婚和小孩撫養權的問題。這套房產暫時不做處理。當事人說不處理,那法院也不管。
第二種情形,法院終止審理,法院的意思就是,如果你們要堅持去把這套房產分割的話,因為涉及到第三人的話,法院暫時在析產案件中沒法處理,你們去另行起訴。
北京離婚律師介紹什么叫析產案件,就是把這個財產這個房產給分開,分開之后前頭析產。判決出來之后,你們原先是占這個房產三分之二,那法院就這三分之二去分割你們倆的共同財產。關于剩下的三分之一,法院不管,還有一種情況是什么呢?
男女雙方把另一個人的名字登記上之后。其實實質情況是他可能沒有出資,但是從法院的角度來講,法院只看房產證,也就是說看房產局的關于這套房產的權利備案。那上面有寫的名字,那法院就是認為這個房產是屬于三個人的,至于另一個人是否出資了,法院不管只看這。
還有一種情況是登記,雖然是登記三個人就像剛才說的,男方女方還有男方的母親,那他的母親有可能說這套房子我不要了,不就給他們兩個人了或者說我酒就給我小孩。南海呃,他的兒子。那法院這種情況下,法院也不是處理。從法院的角度來講,看房產證上有三個人。就認為這房產是你三個人的,如果你有一方去放棄這個權利,比如說男方的母親說我這套房產我不要了,那你可以重新去變個房產證或者說去做一個公證贈予給誰,放棄這種情況下,法院才會認可,否則的話,法院沒法去認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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