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方起訴離婚,在法院立案時,需要準備哪些證件材料?
導讀:一方起訴離婚,在法院立案時,需要準備哪些證件材料?根據民法典規定,離婚有兩個方式,第一個方式是協議離婚,第二個方式就是起訴離婚。在起訴離婚的時候,首先,要準備好以下證件材料:第一個就是起訴狀。同時起訴狀要準備至
一方起訴離婚,在法院立案時,需要準備哪些證件材料?
根據民法典規定,離婚有兩個方式,第一個方式是協議離婚,第二個方式就是起訴離婚。
在起訴離婚的時候,首先,要準備好以下證件材料:
第一個就是起訴狀。同時起訴狀要準備至少兩份,也就說交給法院要有兩份,同時自己要保留好一份。
第二個就是你們的結婚證。如果你的結婚證丟失了,或者說你的結婚證被對方藏起來了,那你可以到那民政局去調取你們雙方的結婚檔案,也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。
第三個就是你們想如果有小孩,那需要小孩的出生證明書或者是戶口本證明,你們雙方子女的情況,比方說孩子是有幾個,孩子多大了,什么時候出生的,那這樣可以提交給法院,以證明你們雙方子女的情況。
第四個就是你們雙方財產的情況。如果你們離婚的案件涉及到財產分割的,那你就需要提供相應的財產證據。比方說有車輛的,那需要提供車輛的行駛證,那如果有房產,需要提供房產的房產證或者說買賣合同等等,這就是證明你們雙方財產的證據。
最后一個證據就是證明你們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,因為什么原因導致你們夫妻倆感情破裂的?如果有了這方面證據,也有利于法院判決你們雙方離婚。比方說是存在家暴的,那相應的家暴的證據,比方說你的報警記錄、驗傷證明、還有一些在醫院住院的醫療偽證等等。所以,你們雙方對方對你進行施暴,而最終你去把去醫院進行治療,同時派出所、公安機關進行處理的行,這種情況就可以證明你們有家暴的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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